為充分發揮環境資源審判職能,將司法服務延伸至基層一線,提升村民與青少年的防火安全及生態保護意識,10月30日,商州區法院環境資源審判庭將巡回法庭“搬至”金陵寺鎮某學校,公開巡回審判一起失火刑事案件。金陵寺鎮村干部、村民、護林員及該校師生共計百余人現場旁聽庭審,沉浸式接受法治教育。
庭審現場,合議庭嚴格依照法定程序進行審理。經審理查明,被告人違規野外用火,其行為已構成失火罪,被告人認罪認罰同意公訴機關的量刑建議,并深刻懺悔自身行為對生態環境造成的破壞。庭審結束后,環資庭法官以“以案釋法”形式開展法治宣講。對學生群體,庭長通過提問互動普及森林防火“十不準”,引導青少年樹立“生態保護,從小做起”的正確意識;對村民則重點強調相關禁火規定,提醒大家摒棄“僥幸用火”心理,杜絕違規野外用火等危險行為。活動現場還為大家發放了生態環境保護法治宣傳手冊,為群眾答疑解惑。
此次巡回審判將司法實踐與普法宣傳深度融合,把紙上法律轉變為生動的法治課堂。讓師生和村民近距離地感受到法律威嚴和生態價值。下一步,商州法院環資庭將繼續發揮環境資源審判職能,常態化開展巡回審判與普法宣傳,讓司法既有“懲治破壞”的力度,也有“守護青山”的溫度,為守護綠水青山提供堅實的司法保障。